问题 | 继承遗产就必须偿还死者的债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遗产与偿还死者债务的关系,并非继承遗产就一定要偿还死者的全部债务,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点来阐述:
一、限定继承原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在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承担的偿还责任不会超过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 这是因为继承人所承担的偿还责任是基于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超出部分从法律角度讲,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 二、超过部分无需偿还 当死者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时,对于超出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继承人偿还。 当然,如果继承人出于自愿,愿意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这也是可以的,但这并非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三、放弃继承无需偿还 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这种规定是合理且符合法律逻辑的,因为既然继承人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权利,也就相应地不再承担与之相关的债务偿还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10万元遗产和15万元债务。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对遗产继承及债务偿还产生争议,小李想继承遗产但不愿偿还全部债务,小胡则考虑放弃继承。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小李若继承遗产,承担的偿还责任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即最多偿还10万元,超出部分法律上无偿还义务。 2、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5万元债务,小李无需强制偿还,若自愿偿还则不受限,小胡若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3、小胡放弃继承符合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利的同时,也就无需承担相应债务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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