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父母财产的继承人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又分不同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之外生育的子女。 此外,养子女,也就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有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当继承开始后,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人 若父母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财产继承将按照遗嘱的指定来进行。 遗嘱继承人的选择较为灵活,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比如指定某个子女或者几个子女继承。 同时,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例如将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此外,小朱立有遗嘱,指定部分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小静继承,引发争议点在于财产应如何在这些人之间分配。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定继承,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本应共同继承小朱财产,因为他们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畴。 2、但由于小朱立有遗嘱,指定部分财产由小静继承,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应按照遗嘱执行,剩余未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则由小李、小胡、小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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