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给未成年小孩遗嘱执行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给未成年小孩并指定遗嘱执行人是有效的,下面为你做详细的分析:
一、遗嘱本身的效力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身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重要方式。 首先,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等。 同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而且,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此外,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将财产通过遗嘱留给未成年小孩,属于合法的财产处分行为,遗嘱是有效的。 二、遗嘱执行人的效力 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保障遗嘱的顺利实施。 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遗嘱执行人。 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比如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履行执行遗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会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妥善管理和分配遗产。 对于留给未成年小孩的遗产,会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保管和安排,确保未成年小孩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直至其成年或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财产留给未成年的小孩小静,并指定小李为遗嘱执行人。小胡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小朱的遗嘱无效,且小李不能担任遗嘱执行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本身的效力,小朱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那么将财产留给未成年小孩小静的遗嘱就是有效的财产处分行为。 2、对于遗嘱执行人的效力,小李若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履行执行遗嘱的职责,小朱指定其为遗嘱执行人就是有效的,小李会妥善管理和安排小静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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