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怎么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一、满足遗嘱的一般要求 1.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清楚知晓自己行为的后果。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即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符合代书遗嘱的特定要求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见证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像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还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代书遗嘱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代书遗嘱处分财产,找来小李代书,小胡和小丽作为见证人。但小朱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立遗嘱时正处于发病期,且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静保留必要份额,引发遗嘱效力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对财产处置作出合理判断,不符合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 2、遗嘱未给小静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规定。 3、代书遗嘱虽有代书人及见证人,但因遗嘱人本身不具备相应能力,且存在未保留必要份额问题,此代书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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