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了遗嘱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中,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就能顺利继承遗产,这其中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遗嘱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以常见的自书遗嘱为例,不仅要求遗嘱内容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而且在结尾处需要遗嘱人亲自签名,并清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更为严格,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过程需全程参与,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在形式上,如未按规定签名、注明日期,或者在内容上存在模糊不清、违背公序良俗等瑕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继承权丧失: 即便遗嘱本身是有效的,若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同样无法顺利继承遗产。 例如,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种严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将使其丧失继承权。 3.遗嘱存在变更与撤销的可能: 遗嘱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应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 这就要求在确定遗产继承时,要准确判断哪一份遗嘱是最终有效的。 综上所述,有遗嘱只是继承遗产的一个重要依据。 要想按照遗嘱顺利继承遗产,必须确保遗嘱合法有效,且不存在影响继承的其他法定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份自书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其房产。但小静提出该遗嘱未注明具体日期,应认定无效。此外,小丽称小李曾有虐待小朱的行为,应丧失继承权。而小胡拿出一份小朱后期所立代书遗嘱,称应以这份为准。各方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若小李确有虐待小朱的行为,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即便遗嘱指定其继承,也无法顺利继承遗产。 3、对于小胡拿出的代书遗嘱,需审查是否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若符合要求且是最后所立,则应以该份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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