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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有哪几种行为丧失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相关事宜中,继承人若出现以下特定行为,将会丧失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里强调的是继承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
也就是说,无论这种杀害行为最终是否成功达成预期结果,即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的状态,都将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例如,继承人精心策划杀害被继承人的计划,即便最终未能成功实施,其继承权也会被剥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此行为的关键在于目的是为了争夺遗产。
如果是因为其他与遗产争夺无关的原因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则不会因此而丧失继承权。
比如,因私人恩怨杀害其他继承人,而并非出于对遗产的觊觎,这种情况不在丧失继承权的范畴。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具体是指继承人本身具备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却不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而虐待情节严重的判定,则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为表现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来综合判断。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例如,通过这些不当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等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一旦继承人出现上述行为,并且经过法院的严格确认后,其继承权将依照法律规定被依法剥夺。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均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小朱为争夺遗产精心策划杀害被继承人但未遂;小李因遗产问题杀害小胡;小静有抚养能力却遗弃被继承人;小丽伪造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利益;小胡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争议点在于他们是否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虽未遂,按照法律规定,其主观有杀害故意,应丧失继承权。
2、小李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其继承权应被剥夺。
3、小静遗弃被继承人且有抚养能力,此行为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4、小丽伪造遗嘱侵害特定继承人利益,情节严重,应丧失继承权。
5、小胡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且情节严重,其继承权也应依法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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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