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出去的女儿有女方父母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嫁出去的女儿对女方父母是享有继承权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定继承权方面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对法定继承有着明确规定。 其中,子女被列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并且,法律强调男女平等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女儿即便已经出嫁,在法律层面上,依然和其他子女一样,平等地拥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例如,一个家庭中女儿出嫁后,当父母离世且没有特殊安排时,她和等其他子女一样,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 二、继承份额的确定 在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是均等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考量因素。 比如,如果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像长期照顾父母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这样的继承人是可以适当多分的。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父母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排除了女儿的继承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但要是没有遗嘱,或者所立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出嫁女儿的继承权就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小朱出嫁后,父母相继离世且未留遗嘱。父母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小李认为小朱已出嫁不应继承财产,小朱则主张自己有继承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权方面看,依据《民法典》,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男女平等,小朱虽出嫁,仍与小李平等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2、在继承份额确定上,若无特殊情况,小朱和小李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应均等。若一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可适当多分。 3、此案件中父母无遗嘱,小朱的继承权应得到保障,小李不能随意剥夺其继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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