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有自己子女在场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印遗嘱有自己子女在场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符合法定形式则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打印遗嘱要想有效,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其中有着明确的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同时还要清楚地注明年、月、日。 如果子女并非遗嘱见证人,只是在场,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比如说,老人在打印遗嘱时,子女只是在一旁,而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要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等,并且他们和遗嘱人都按照规定在遗嘱的每一页认真签名,准确注明日期,这样的打印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不符合法定形式则无效 子女充当了遗嘱的见证人,由于子女与遗嘱存在利害关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或者虽然有见证人,但人数不足两个,又或者这些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再或者没有按照要求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等,出现这些情况中的任何一种,该打印遗嘱都是无效的。 例如,只有一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即便遗嘱内容真实,这份打印遗嘱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打印遗嘱,其子女小李在场。小朱请了小胡和小丽两位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遗嘱打印完成后,小朱、小胡、小丽均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但小李未签名。之后,围绕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中,虽小李在场,但并非遗嘱见证人,有两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小胡和小丽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及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法定形式,该打印遗嘱有效。 2、若小李充当见证人,因其与遗嘱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见证人不足两人等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出现,该打印遗嘱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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