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关系如何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关系,具体如下:
一、范围存在交叉情况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像配偶,他们在婚姻关系中相互扶持,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子女,作为家庭的延续,也是法定继承人;父母养育子女,同样享有法定继承权。 此外,还包括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而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来指定的。 通常情况下,遗嘱继承人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选定。 例如,被继承人可能指定某个子女继承特定财产。 不过,被继承人也有权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将财产赠予对自己有照顾之恩的邻居等。 二、遗嘱继承效力优先 在遗产分配中,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当被继承人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 比如,遗嘱中明确表示某套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就依此执行。 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遗产分配事宜。 三、遗嘱继承可改变法定继承份额 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并且能够确定他们各自继承的份额。 这样一来,就改变了法定继承中各继承人原本的继承份额。 例如,被继承人觉得某个子女在生活中对自己照顾有加,便通过遗嘱让其继承更多的财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部分房产赠予照顾自己的邻居小胡,其余财产指定由子女小李继承。小朱的配偶小丽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财产,质疑遗嘱效力,尤其是对小胡受赠部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范围交叉方面,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依遗嘱获赠财产,而小李作为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也被指定继承,符合相关规定。 2、遗嘱继承效力优先,小朱所立遗嘱若合法有效,就应按遗嘱分配遗产,小丽仅以自身想法质疑遗嘱效力缺乏依据。 3、遗嘱继承改变份额上,小朱通过遗嘱让小李继承更多份额是其意愿体现,是合法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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