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如何办理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有效遗嘱时,需要留意以下这些关键要点:
一、遗嘱人资格 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其能够独立进行各类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例如,精神状态正常,能够理智地做出财产分配等决定,这样所立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形式 1.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确保字迹清晰、表达准确。 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此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记录下来,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确认。 3.打印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 4.录音录像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采用,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三、遗嘱内容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分配财产,找来朋友小李帮忙。小朱先让小李代书遗嘱,小李代书后只有小朱一人签名,无见证人签名。之后小朱又录制口头遗嘱,当时并非危急情况,也仅有小李一人在场见证。对于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签名确认。小朱的代书遗嘱缺少见证人签名,不符合法定形式,可能无效。 2、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采用,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录制口头遗嘱时非危急情况且只有一人在场,该口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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