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能随意更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更改并非毫无限制,而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的更改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遗嘱人是可以对自己所立遗嘱进行变更的。 这时,遗嘱人可以重新再立一份自书遗嘱。 在新遗嘱中,要清晰、明确地写明对之前遗嘱内容的具体更改之处。 同时,这份新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二、公证遗嘱的更改 对于公证遗嘱而言,若要进行更改,不能简单地通过自书、代书等其他遗嘱形式来完成,而应当重新办理公证遗嘱。 这是由于公证遗嘱经过了严格的公证程序,其效力相对较高。 只有通过相同的公证程序来变更,才能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的更改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更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若遗嘱人是在受到胁迫、欺骗等不正当情况下更改遗嘱,那么这样的更改行为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早年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想法改变,想把部分财产分给小胡,便重新自书一份遗嘱对原遗嘱进行更改,但新遗嘱未注明日期。此外,小丽的公证遗嘱想更改,她通过自书形式更改。小静在受胁迫下更改了自己的遗嘱。 案情分析: 1、小朱重新立的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该更改可能无效,应注明日期才符合规定。 2、小丽用自书形式更改公证遗嘱是错误的,公证遗嘱更改应重新办理公证遗嘱。 3、小静受胁迫更改遗嘱,因更改意思表示不真实,此更改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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