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死了欠下的贷款是不是不用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了欠下的贷款是否还用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具体分析:
一、存在遗产的情况 当死者留有遗产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要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具体来说,继承人一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就有义务用这部分遗产去偿还死者生前欠下的贷款。 比如,死者留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为遗产,而其生前欠下贷款80万元,那么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就需要用房产变现后的资金来偿还这80万元贷款。 而且,偿还数额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倘若死者的贷款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比如贷款为120万元,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元部分,继承人若自愿偿还,法律也是允许的。 二、没有遗产的情况 若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贷款确实无法从死者的财产中得到偿还。 在这种情形下,债权债务关系会因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清偿而自然消灭。 综上所述,不能简单认定死了欠下的贷款就不用还,要依据是否有遗产以及是否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向银行贷款50万元,死后留下价值30万元的房产。其继承人小李想继承房产,但不愿偿还贷款,双方就贷款偿还问题产生争议;另有小胡去世后无遗产,其生前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其家属小静偿还,小静拒绝,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小李若继承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也就是30万元的房产价值内偿还小朱生前的贷款。若贷款超过遗产价值部分,小李自愿偿还则可,不愿偿还法律也不强制。 2、小胡去世后无遗产,这种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清偿而自然消灭,所以小静拒绝偿还小胡生前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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