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能办房产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可以通过遗嘱来办理,下面为你做详细的介绍:
一、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要想有效,必须同时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方面来看,常见的遗嘱形式有多种。 比如自书遗嘱,这要求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再如代书遗嘱,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从实质方面来说,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同时,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而且,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产继承流程 当遗嘱有效时,继承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遗嘱、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等)、房产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等),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登记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查看遗嘱是否有效、材料是否齐全等。 只有在审核通过,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正式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总之,合法有效的遗嘱是办理房产继承的重要依据,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指定小李继承房产。但小静质疑遗嘱有效性,称小朱立遗嘱时可能受胁迫,且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小李则坚称遗嘱有效,按流程准备材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形式要件,若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规定,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2、关于实质要件,若小静能证明小朱立遗嘱时受胁迫,非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也可能无效。只有遗嘱有效且材料齐全,登记部门才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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