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第一继承人财产应该给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和第一继承人财产继承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一种体现被继承人个人意愿的财产分配方式。 在日常生活中,被继承人在生前会根据自身想法,对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出具体的处分安排,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保护的。 当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相应的有效要件时,比如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那么在其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就会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也就能够顺利继承相应的财产。 二、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经认定无效时,财产继承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因残疾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其房产,但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小李主张按遗嘱继承,而小朱的配偶小丽认为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由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的效力,小朱所立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2、若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丽作为配偶,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小朱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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