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屋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房屋时,并不强制要求进行继承权公证,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政策发生变化 以往,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过程中,许多地方都明确规定,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这一要求使得继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必须先经过公证这一环节。 然而,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司法部已经发文明确指出,不再将继承权公证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 这一政策的改变,为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 二、可选择的其他途径 1.自行提供材料办理:继承人可以自行准备并提供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材料。 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证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重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明,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亲属关系证明,用以证实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等。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继承人就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2.法院裁判文书:当继承人之间对房屋的继承问题存在争议时,诉讼途径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文书。 在获得生效的裁判文书后,继承人便可凭借此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的必需程序,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小朱和其妹妹小丽在继承房屋时产生分歧。小丽认为应先进行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过户,小朱则认为政策有变无需公证,双方争议不下。 案情分析: 1、政策已调整,司法部发文明确不再将继承权公证作为不动产登记前置条件,所以小丽坚持先公证的观点缺乏依据。 2、小朱可选择自行提供材料办理,如准备父亲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 3、若双方争议无法协商解决,还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作出裁判文书,凭此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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