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该如何去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操作涉及多种常见方式,且各有其要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 书写时,要选用字迹清晰、不易褪色的笔,确保内容完整、明确地表达个人真实意愿。 写完后,遗嘱人需在遗嘱末尾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是确定遗嘱效力的重要依据。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人应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愿。 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见证人的选择也有讲究,需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 三、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是为了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要清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和遗嘱内容。 五、口头遗嘱 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但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则无效。 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意愿及遗嘱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因此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欲立遗嘱分配财产,其先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后请小李代书,见证人中却有与财产分配有利害关系的小胡。还制作打印遗嘱时,有一页忘记签名。危急时立口头遗嘱,危机解除后未再立其他遗嘱。其子女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可能影响其效力。 2、代书遗嘱中有利害关系的小胡作为见证人,违反代书遗嘱见证人需无利害关系的规定,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打印遗嘱有一页未签名,难以保证遗嘱完整性,此打印遗嘱效力存疑。 4、危急情况消除后未立新遗嘱,口头遗嘱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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