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人死了三年以后欠款要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了三年以后欠款是否要还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这意味着,继承人在享受继承遗产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还款责任。 但如果欠款数额达到了12万元,超出了遗产的价值,此时继承人只需偿还10万元即可,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2.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根据法律规定,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的权益,也就无需承担与之相关的债务义务。 3.没有遗产的情况: 倘若死者在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因为没有可供偿还欠款的财产基础。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三年后,留下欠款。其有遗产,继承人小李对是否继承遗产态度不明,引发是否需偿还小朱欠款争议。此外,若小朱无遗产,欠款是否还要偿还也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继承遗产,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小朱欠款。如遗产价值10万,欠款8万,小李要还8万;若欠款12万,超出部分无需偿还。 2、若小李放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其对小朱的欠款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3、若小朱没有遗产,不存在可供偿还欠款的财产基础,其欠款通常无需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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