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主要有什么之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主要分为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具体介绍如下:
一、法定继承权 1.定义阐述: 法定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所享有的继承权。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会适用,比如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各种原因被判定无效等。 这种继承权是法律赋予特定亲属关系人群的一种权利,以保障遗产能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分配。 2.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 法定继承人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在继承顺序方面,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意味着当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而第二顺序则是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权 1.定义解析: 遗嘱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合法的前提下,决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继承人。 2.特点说明: 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这种方式能让被继承人更自主地安排自己的财产去向。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小丽,父母小静。此外,还有姐妹。在遗产分配时,姐妹认为自己也应参与,与小李等人就继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立遗嘱,此时应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遗嘱无效等情况下适用,保障遗产合理分配。 2、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优先继承权。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小朱的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继承遗产,所以此次姐妹不能参与此次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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