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不见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男方离婚,男方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一般情况下,被告收到开庭传票,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离婚诉讼中,作被告没有到庭不能作出准许离婚的缺席判决。 法院在确认相关程序后,被告第一次缺席,法院会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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