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经过公证就一定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经过公证后,并非就一定绝对有效,下面为您详细分析其中缘由:
一、形式要件方面 公证遗嘱要想有效,必须严格符合公证的法定程序。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要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其次,公证过程要严格遵循相关公证规则。 从申请公证到公证员的审查、记录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在这些程序中出现任何瑕疵, 二、内容要件方面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形。 同时,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如果遗嘱中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三、后续情况影响 若出现新的法律事实,也会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 综上所述,公证遗嘱的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但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欠佳,公证过程中公证员未严格核实身份。且遗嘱涉及部分财产为小朱与小胡的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小朱又自书遗嘱,对财产分配作了变更,留给了小丽,引发遗产分配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形式要件看,小朱立遗嘱时精神欠佳,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公证员未按规定核实身份,公证程序存在瑕疵,影响公证遗嘱效力。 2、内容要件上,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胡的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3、后续小朱新立自书遗嘱对财产分配变更,若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原公证遗嘱可能部分或全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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