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放弃继承权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放弃继承权申请,具体可参考以下相关内容:
一、明确时间要求 放弃继承权的申请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 这是因为在继承开始前,继承尚未实际发生,不存在放弃的基础;而遗产处理后,遗产的归属已基本确定,此时再作出放弃表示,一般视为无效。 二、采用书面形式 通常需要以书面方式作出放弃声明。 在声明书中,要详细写明放弃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被继承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死亡时间等;放弃继承的遗产具体范围, 三、考虑公证(非必需) 放弃继承权声明并非必须公证,但经过公证的声明法律效力更强,更具公信力。 办理公证时,要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像身份证明,用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亲属关系证明,明确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等。 公证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公证书。 四、完成意思表示送达 一般需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通知其他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让相关人员知晓这一情况,以保障后续遗产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遗产尚未分割时,小朱想放弃继承。但小朱一开始只是口头和家人说放弃,未写书面声明,之后又在遗产分割前匆忙写了声明但没公证,且未通知其他继承人。遗产分割时,小朱又反悔称放弃无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口头放弃无效,根据规定,放弃继承权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表示不符合要求。 2、小朱虽之后写了书面声明,但未公证,虽公证非必需,但公证后的声明法律效力更强。 3、小朱未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送达其他继承人,不能保障遗产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其反悔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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