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人子女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财产继承人中子女的继承顺序,有着明确且细致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一顺序平等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范畴内,子女均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了多种情况。 其中,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虽然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依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教育关系。 当继承开始后,这些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一般情形下,遗产应当在他们之间进行均等分配。 二、特殊情况可不均等 虽然原则上是均等分配遗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分配可能并不均等。 例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子女,而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子女, 三、协商分配 子女之间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依照他们的意愿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只要协商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这种协商分配的方式就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养子女小丽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小静长期照顾小朱生活,小李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四人对分配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小胡、小丽、小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一般情形下应均等分配遗产。因为他们在法律规定上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小静长期照顾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而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四人也可通过协商方式,依照各自意愿对遗产进行分配,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协商分配方式即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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