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限和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人的子女在不同情形下,其继承权限和义务会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代位继承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形。 具体来说,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该继承人的子女便享有代位继承权。 这意味着他们能够代替自己的父母,去继承被继承人相应份额的遗产。 这一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继承人子女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使得遗产的分配能够更加合理、公正。 二、转继承 转继承的情况则有所不同。 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子女就可以基于转继承制度,继承其父母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义务方面 继承人的子女在享受继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他们需要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简单来讲,就是继承了多少遗产,就以该遗产为限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种规定既保障了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继承人的责任范围。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先于祖父去世,小朱主张代位继承祖父遗产中父亲应得份额,小胡却称小朱无此权利。后小丽的父亲在继承祖父遗产过程中、遗产未分割前离世,小丽要转继承,小静提出异议。且对于继承遗产后是否要承担被继承人税款和债务问题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父亲先于祖父死亡,依据代位继承制度,小朱有权代替父亲继承祖父遗产中父亲应得份额,小胡的异议不成立。 2、小丽父亲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小丽可基于转继承制度获得父亲本应继承的遗产,小静的异议缺乏法律依据。 3、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遗产范围内,需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税款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是法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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