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子女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中子女的分配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遗嘱明确分配的情况 当遗嘱中对各个子女的继承份额作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定时,遗产分配需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例如,在一份遗嘱中,明确写明长子继承位于某具体地址的房产,房产的具体信息如面积、房号等都有详细记录;次子继承被继承人在某银行的特定数额存款,包括存款账号、金额等信息清晰明确。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子女就依据遗嘱所规定的内容,分别获得相应的遗产,这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分配的自主意愿。 二、遗嘱未明确份额的情况 若遗嘱只是表明遗产由子女继承,但未明确各子女的具体份额,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在实际分配时还需考虑多种特殊情况。 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此时在遗产分配上就应适当多分给他们一部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多分。 像一直照顾被继承人日常生活起居的子女,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理应在遗产分配上得到体现。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遗嘱中明确长子小朱继承房产,次子小李继承银行存款,但未明确份额。另有女儿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女儿小丽一直照顾被继承人,女儿小静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遗嘱明确分配的房产和存款部分,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保障被继承人的自主意愿,小朱继承房产,小李继承存款。 2、遗嘱未明确份额部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小丽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多分;小静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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