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死了这个遗嘱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执行人的死亡并不会对遗嘱的生效产生影响,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其中的缘由:
一、遗嘱生效的条件 遗嘱要生效,关键在于其本身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方面来说,不同类型的遗嘱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防止他人伪造或篡改。 再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从实质要件看,遗嘱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 只要遗嘱在这些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二、遗嘱执行人的作用及后续安排 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遗嘱的内容,妥善地执行相关事务。 当遗嘱执行人死亡时,只是需要重新确定合适的执行人而已。 如果遗嘱中已经提前指定了新的执行人,那么就按照指定来执行。 若遗嘱中未指定或者指定不明确,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新的执行人。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指定。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死亡,遗嘱本身依然可以生效并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自书遗嘱,指定小李为遗嘱执行人。不久后小李意外死亡。小朱的继承人小胡、小丽和小静对于遗嘱的效力以及后续执行人的确定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小李死亡遗嘱就无效,而小丽和小静则认为遗嘱应有效。 案情分析: 1、从遗嘱生效条件看,小朱的自书遗嘱由其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只要小朱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该遗嘱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是有效的,不因执行人小李死亡而无效。 2、关于新执行人的确定,若遗嘱中指定了新执行人就按指定执行;未指定或不明确,小胡、小丽和小静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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