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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之外的人可以继承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遗嘱之外的人是有可能继承遗产的,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法定继承情况
当遗嘱出现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时,另外,若遗嘱没有对全部遗产进行处分,剩余未处分的部分同样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例如,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遗漏了部分财产未作安排,那么在其去世后,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即使不在遗嘱中,也有权继承这部分未处分财产的相应份额。
二、代位继承情况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种情况下,就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同样,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些代位继承人可能原本不在遗嘱范围内,但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三、转继承情况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就会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例如,父亲去世后,儿子在遗产尚未分割时不幸离世,那么儿子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就会转由儿子的合法继承人,如儿子的配偶、子女等继承,这些转继承人也可能不在原遗嘱之中。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但部分内容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效。其去世后,配偶小李认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无效部分遗产,与遗嘱指定继承人小胡产生争议。此外,小朱儿子小静先于其死亡,小静子女小丽要求代位继承;后小胡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人也要求转继承,各方争议不断。

案情分析:

1、小朱遗嘱部分无效,根据法律,无效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李作为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2、小静先于小朱死亡,小丽作为小静的直系晚辈血亲,依法可代位继承小朱遗产中属于小静应得的份额。
3、小胡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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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