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应该什么时候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在时间上并没有严格的法定限制,这主要是基于立遗嘱人的实际状况来考量的。
一般而言,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准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就可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以及实际需求,在合适的时候立遗嘱。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适合考虑立遗嘱的时机: 1.重大健康变化时:当立遗嘱人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因为此时健康状况不稳定,提前安排好身后事,能让自己安心,也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纠纷。 2.家庭情况变动时:例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包括结婚、离婚、再婚等;或者有子女出生、收养子女的情况;又或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重大矛盾,如长期不和、产生严重的利益冲突等。 这些变化都可能影响财产分配,所以需要通过立遗嘱来明确安排。 3.财产状况改变时:这种情况下,原有的财产分配计划可能不再适用,需要重新进行规划,通过立遗嘱确保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 4.达到一定年龄时: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年龄,但通常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逐渐下降,认知能力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为了避免日后因认知障碍等问题影响遗嘱的效力,年事渐高时可提前立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年事渐高,身体机能下降且患有癌症。此时家庭也出现变故,与子女关系恶化。同时,他又继承了一笔大额财产。小朱想立遗嘱安排财产,但子女认为他意识不清,立遗嘱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年事渐高且患重病,但只要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真实意愿,就有权立遗嘱。 2、家庭关系变动及财产状况改变,使得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变得必要,能避免后续纠纷。 3、不能仅因年龄和患病就认定其立遗嘱无效,关键在于其立遗嘱时的认知和表意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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