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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应当对什么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于遗嘱的制定有着明确且人性化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关于缺乏劳动能力:
这主要是指继承人因身体方面的原因或者其他一些客观存在的因素,致使其不具备依靠自身劳动去获取维持生活所需经济来源的能力。
例如,一些继承人可能由于先天性的残疾,身体机能存在缺陷,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参与工作;或者是因为患上了重大疾病,身体状况极差,即便经过治疗也难以恢复到能够正常工作的状态,从而失去了通过劳动赚取收入的可能。
2.关于没有生活来源:
意味着继承人没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或者经济上的支持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具体来说,
若遗嘱中没有为这类特殊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那么在进行遗产处理的时候,就必须要为该继承人留下能够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必要财产。
之后,剩余的部分再按照遗嘱中所确定的分配原则来进行处理。
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了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财产大部分分给小李,只给残疾且无收入的小胡少量财产。小胡认为遗嘱未给自己保留必要份额,引发争议,毕竟其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

案情分析:

1、小胡因残疾身体机能缺陷,符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工作获取收入。
2、小胡没有正式工作无收入,也无房产、存款等财产,且无社会保障福利及他人资助,属于没有生活来源。所以遗嘱应给小胡保留必要份额,处理遗产时需先满足小胡基本生活所需,剩余部分再按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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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