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权
承租权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
问题 | 承租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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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承租户又称“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一、承租户的主要义务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5、瑕疵通知。 二、承租户的主要权利(1)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2)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三、承租户的优先权在我国,房屋租凭法律关系普遍存在,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很普遍,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权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赁,导致承租人承租地位极不稳定,由此,法律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权。 1、优先承租权是一处形成权。承租人以同样条件声明承租者,出租人有出租之义务,即优先承租人依其一方的意思,无须义务人(出租人)的承诺即可形成与原协议条件相同的租赁内容之契约。 2、优先承租权是一种附限制条件的物权。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应享有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但在优先承租权存在的情况下,所有权人行使权力反受没有所有权人的承租人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保护弱势群体承租方的利益。 3、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法定优先购买权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仅特定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之人才能够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显然是一种法定优先购买权。 4、优先承租权的行使主体: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主体只能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但对经原出租人同意,取得承租权利的次承租人能否因此而享有优先承租权呢。 5、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须在租赁协议期满下一个租赁协议尚未签订的阶段,出租人继续租赁房屋;二是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继续承租原租赁房屋。 6、没有约定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虽然中国无“法定优先承租权”规定,但中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都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平等主体有一定的约束力。当双方没有约定优先承租权的情形下,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给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也为其作出限制出租人的所有权的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承租户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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