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继承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的继承范围,指的就是遗嘱人能够通过遗嘱来处分的财产范围,具体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合法财产 这部分包含了公民在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所合法获取的多种财产形式。 例如公民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像工资、奖金等;用于居住的房屋,无论是城市的商品房还是农村的自建房;在银行的储蓄存款;日常使用的生活用品,如家具、电器等;自己种植的林木;饲养的牲畜、家禽等。 像个人名下登记的房产以及银行账户里的存款,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财产是遗嘱人可以自主处分的重要部分。 二、生产资料 公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生产资料也在遗嘱处分范围内。 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像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益。 例如专利许可使用费,著作权的稿费收入等,这些都能通过遗嘱进行处分,为继承人带来经济利益。 四、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以财产为内容的其他合法权益。 需要明确的是,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等共有财产,必须先进行析产,明确属于遗嘱人的份额后,才可以进行遗嘱处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银行存款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等财产分配给子女。但该房产为小朱与配偶小李的夫妻共同财产。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直接通过遗嘱处分整套房产。 案情分析: 1、小朱遗嘱中涉及的个人合法财产部分,如银行存款、专利许可使用费等,其有权自主处分,因为这些财产明确属于小朱个人所有。 2、对于房产,由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不能直接通过遗嘱处分整套房产,必须先进行析产,明确属于小朱的份额后,才能对其份额进行遗嘱处分,否则涉及处分小李份额的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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