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过20年法院是否认可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过20年法院是否认可这一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遗嘱本身的效力判断 遗嘱要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要件看,代书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从实质要件讲,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而且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 遗嘱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将违法所得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即使过了20年,遗嘱本身依然是有效的。 二、诉讼时效方面的影响 当涉及到遗嘱继承纠纷并提起诉讼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若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及时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份自书遗嘱,20年后小胡等继承人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过了20年,该遗嘱是否还被法院认可,且涉及遗嘱本身效力判断及诉讼时效影响等问题。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本身效力,若小朱的自书遗嘱是其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订立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即使过20年遗嘱本身有效。 2、从诉讼时效看,若小胡等继承人知道继承权被侵害后超20年才起诉,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支持诉求;若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申请决定是否延长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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