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半年失效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通常不存在“半年失效”的情况,其效力需依据不同类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判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的效力判定: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在判定其效力时,首先要确保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同时,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自书遗嘱才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的效力判定: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类型的遗嘱,除了要满足遗嘱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法定条件。 见证人需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例如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等。 只有在满足这些法定条件时,此类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变更与撤销规定: 遗嘱人有权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这需要符合法定程序。 一般而言,在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会按照其内容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所以,“遗嘱半年失效”的说法通常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写明财产分配情况,但未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胡认为缺少日期遗嘱应无效,小李则认为遗嘱内容清晰应有效。此外,小朱曾有一份代书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也引发效力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自书遗嘱,依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小朱的自书遗嘱缺少日期,无法明确立遗嘱时间,难以确保遗嘱人当时的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真实,故该自书遗嘱可能无效。 2、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的代书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不满足法定条件,此代书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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