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世的胎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给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未出世的胎儿是拥有继承遗产权利的,相关情况具体介绍如下:
一、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对胎儿的遗产继承权利作出了清晰规定。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以及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事宜时,胎儿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法律情境中,胎儿被赋予了和已出生的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地位。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即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也就是说,只有顺利出生的胎儿,其民事权利能力才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二、具体的实际操作 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必须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胎儿出生后可能享有的合法权益。 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其就能够依法享有这份事先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 而要是胎儿出生时不幸为死体,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那份遗产份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胎儿出生后不久便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胎儿已经合法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通常来说,胎儿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其父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妻子小丽怀有身孕。在遗产分割时,部分亲属认为胎儿未出生不应保留继承份额,而小丽坚持应按法律为胎儿保留份额,双方产生争议。后胎儿顺利出生,但不久后夭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在分割小朱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小丽的主张是合法合理的。 2、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其已合法继承的遗产份额应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即其父母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旨在保障胎儿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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