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的能办理继承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继承公证是可行的,不过要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来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当不存在遗嘱时,这些法定继承人就依法享有继承权。 二、准备相关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确认继承事实的基础,一般由医院或相关部门出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用以证实继承资格,可通过户籍管理部门等获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还有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像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明确继承财产的具体情况。 三、申请与审核 继承人要向公证机构提出继承公证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公证机构会严谨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各种事实和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经全面审核无误后,公证机构会依照法律规定出具继承公证书,明确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和继承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在具体要求和程序上或许会存在一定差别。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等财产。小朱与小胡(父亲兄弟)就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称自己也应继承部分财产,小朱则认为应按法定继承由自己等直系亲属继承,遂决定办理继承公证。 案情分析: 1、确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朱作为子女是法定继承人,而小胡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小朱有法定继承份额。 2、准备材料上,小朱需准备父亲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身身份证明及财产证明等,以确保材料齐全。 3、申请与审核阶段,公证机构会审核小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 4、若审核无误,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明确小朱继承资格与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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