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立遗嘱不给妻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是否可以立遗嘱不给妻子这一问题,下面为你进行详细分析:
一、遗嘱自由原则 我国法律赋予公民遗嘱自由的权利。 这意味着公民能够按照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去处分个人财产。 只要这份遗嘱是其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内容也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像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个人财产范围 在立遗嘱时,必须明确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 应当先将房产价值的一半分出给配偶,因为这一半是配偶应得的份额,剩下的另一半才可以由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 三、特殊考虑因素 虽然法律允许立遗嘱不给妻子,但实际情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辛苦打拼多年积累了不少财产,其中包括与妻子小静共同购买的房产。小朱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都留给子女,未给妻子小静留分毫。小静认为自己应分得部分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自由原则看,若小朱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且不违背强制规定,其有权处分个人财产。但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按遗嘱处分。 2、关于个人财产范围,共同房产应先分出一半给小静,另一半小朱才可自由处分。 3、考虑特殊因素,若遗嘱使小静生活困难缺乏保障,法院可能调整遗嘱执行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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