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在继承中过世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继承人在继承中过世的情况,这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妥善处理:
1.转继承: 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且遗产尚未进行分割之前不幸离世,那么其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接,这便是转继承。 这种情况下,乙原本应从甲那里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就会转由乙的法定继承人,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认定乙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遗产份额的分配。 2.代位继承: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就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代位继承。 例如,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此时乙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乙原本应继承甲的遗产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一般指的是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在处理这类继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具体的继承关系,清楚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从而准确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这样能有效避免继承纠纷的产生。 倘若遇到复杂的情况或者产生了争议,最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遗产未分割时,其继承人小李意外离世。同时,小胡先于小朱死亡,小胡的子女小静和小丽就继承问题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李应继承份额的转继承以及小静和小丽的代位继承相关事宜。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的情况,属于转继承。小李原本应从被继承人小朱处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转由小李的法定继承人承接,要准确认定其法定继承人范围后按规定分配份额。 2、小胡先于小朱死亡,小静和小丽作为小胡的子女,可依据代位继承的规定,代位继承小胡原本应继承小朱的遗产份额,应按照相关法律明确各自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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