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财产遗嘱公证了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财产遗嘱公证后,在时间限制方面相对宽松,具体情况如下:
一、遗嘱公证的效力长期有效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遗嘱人的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其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公证完成后,其效力具有稳定性。 这意味着,在没有新的公证遗嘱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前提下,该公证遗嘱会一直保持有效状态。 例如,一位老人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只要没有新的公证遗嘱出现,这份遗嘱的效力就会持续存在。 二、特殊情况可能影响效力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公证遗嘱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一方面,如果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在后续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若立遗嘱人之后又立了新的公证遗嘱,根据相关规定,就应当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之前的公证遗嘱则会失效。 三、遗嘱执行时间 通常情况下,遗嘱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开始执行。 在立遗嘱人生前,即便遗嘱已经经过公证,它也处于一种待生效的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朱。后来房产因城市规划被征收,父母又立了新的公证遗嘱。小朱认为原公证遗嘱应有效,父母却觉得应以新遗嘱为准,双方产生争议。父母去世后,遗嘱执行问题成焦点。 案情分析: 1、原公证遗嘱在没有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时长期有效,但房产被征收,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原遗嘱关于房产内容需重新考量,其效力受影响。 2、父母后来立了新的公证遗嘱,按照规定,应以新遗嘱为准,之前的公证遗嘱失效,遗嘱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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