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定遗嘱有效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定遗嘱是否有效时,通常会依据以下标准来进行综合考量:
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之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的基础条件。 也就是说,遗嘱人必须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并且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立遗嘱这一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例如,不能是处于精神错乱、神志不清等无法正常思考和表达的状态下立遗嘱。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任何受欺诈、胁迫或者被误导等违背其本意的情形。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1.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遗嘱人书写,之后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3.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只有当遗嘱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才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围绕其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小朱立遗嘱时曾有段时间精神恍惚,但遗嘱看起来是其书写且有签名日期;且有人怀疑小朱是受小李胁迫才如此分配财产;遗嘱中还涉及到小胡部分房产的处置;另外,代书遗嘱部分的见证人小静与遗产分配有利害关系。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若处于精神恍惚、无法正常思考表达状态,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或无效。 2、若小朱是受小李胁迫立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遗嘱有效性存疑。 3、遗嘱中处置小胡房产,因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应无效。 4、小静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部分或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