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写遗嘱怎么分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其财产分配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妥善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有明确范围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那些年老体弱、身患重病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三、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制度能够保障在没有遗嘱时,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定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小李。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静与小朱共同生活,而小李认为遗产应平均分配,各方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份额均等,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3、小静与小朱共同生活,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若继承人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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