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属于按份共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按份共有,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有明确份额约定的情况 当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中,清晰地表明了各继承人对房产所应占有的份额时,该房产就属于按份共有。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和权益分配就十分明确。 各继承人会按照所确定的份额来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对应的义务。 例如,在房产的出租收益分配上,甲会按照40%的比例获取收益,乙则按照60%的比例获取。 对于房产的维护费用等支出,也会按照这个份额比例来承担。 二、没有明确份额约定的情况 如果在继承过程中,没有对各继承人的房产份额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视为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的状态下,各继承人对于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通常是不允许请求分割房产的。 只有在存在重大理由的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继承的房产不一定属于按份共有,具体的归属情况要依据实际的继承情况以及相关约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遗嘱写明小李继承40%份额,小胡继承60%份额,后在房产出租收益分配及维护费用承担上产生分歧。此外,小静和小丽继承另一套房产时无份额约定,小静未经小丽同意擅自改建房产,小丽要求分割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房产,遗嘱明确了小李和小胡的份额,此房产属于按份共有。他们应按份额享有出租收益、承担维护费用等权利和义务。 2、小静和小丽继承的房产因无明确份额约定,属于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可分割,但小静擅自改建房产损害小丽权益,小丽有权请求分割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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