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房子遗产的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中,子女的范围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的婚姻关系不合法,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在遗产继承上与婚生子女地位相同。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一般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特殊情况 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相关事宜。 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就依照协议进行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小朱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小丽。小朱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争议点在于非婚生子女小胡能否与小李一样继承房产,以及小静、小丽能否参与继承。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生子女小李和非婚生子女小胡在遗产继承上地位相同,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小胡能与小李一样继承房产。 2、由于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李、小胡以及小朱的父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小静、小丽)不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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