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没有人继承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一直遵循着“地随房走”这一重要原则。
当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现无人继承的情况时,一旦房屋坍塌或者灭失,那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然而,在房屋还存续的这段期间,继承人是可以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等一系列合理的使用行为的。 要是房屋依然存在并且还有一定的价值,继承人就能够在严格符合当地宅基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等合法方式来确定继承人。 当继承人成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一直到房屋自然损毁或者灭失为止。 如果是由于自然原因而致使房屋灭失,那么宅基地自然也会被村集体收回;但要是因为人为原因导致房屋灭失,村集体则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收回宅基地。 总之,对于农村宅基地无人继承的问题,一定要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规定,妥善地进行处理,以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村集体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农村的房屋无人继承,房屋出现部分坍塌。村集体欲收回宅基地,而小胡称自己是小朱远方亲戚,主张在房屋存续期间有修缮维护权,且希望继承房屋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房屋还未完全坍塌灭失前,按照规定,小胡若能证明其继承资格,在房屋存续期间,确实有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等合理使用的权利。 2、若小胡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且符合当地宅基地管理规定,就可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自然损毁或灭失。 3、若房屋因自然原因灭失,宅基地应被村集体收回;若是人为原因灭失,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