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丈夫去世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房产,当丈夫离世后,首要之事便是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于丈夫的那部分。
这部分财产将由丈夫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其中包含二婚妻子、子女以及父母。 通常情况下,这几类继承人会平均分配丈夫的遗产份额。 然而,倘若丈夫生前留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即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 倘若丈夫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所留遗嘱无效,在对遗产进行分配时,就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确保他们的生活有一定的保障。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反之,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当二婚丈夫去世后,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的继承事宜,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况,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以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二婚夫妻,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小朱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包括小丽、与前妻所生子女小胡、小静以及父母。小朱生前未留遗嘱,小胡认为小丽应少分房产,因其未尽主要扶养义务,而小丽则认为应均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明确小朱的份额,即房产的一半作为其遗产进行分配。 2、由于小朱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若小胡能证明小丽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小丽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若小丽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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