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走了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不幸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时,财产的分配会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分配情况: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各继承人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像长期陪伴照顾、承担主要生活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存在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例如被继承人长期资助的贫困亲戚,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酌情分得一定的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小朱长期陪伴照顾父母且承担主要生活费用,小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此外,小胡虽非法定继承人,但一直受父母资助且缺乏劳动能力与生活来源。在财产分配上,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朱和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小胡虽非法定继承人,但符合酌情分得遗产的条件。 2、份额确定上,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小李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应给予适当照顾。 3、特殊情况处理上,小胡可酌情分得一定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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