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先后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继承房产的先后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具体细分有: 1.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孕育的子女。 2.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未办理合法婚姻手续,但他们同样享有继承权。 3.养子女,经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那么继子女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同样有多种情况,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含: 1.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2.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3.养兄弟姐妹。 4.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房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静,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李。同时,小朱还有兄弟姐妹。各方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继承顺序及各自是否有继承权。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静作为养子女,小李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优先继承房产,小朱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若小朱留有遗嘱指定房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赠与他人,应按遗嘱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