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的遗产继承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丈夫遗产的分配,有明确的规则需要遵循,具体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进行丈夫遗产分配时,首要任务是清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丈夫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大部分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在这些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属于丈夫的遗产部分。 比如,夫妻共同存款10万元,其中5万元应先划归妻子,剩下的5万元才作为丈夫的遗产来分配。 二、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若丈夫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的分配就要严格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遗嘱是丈夫对自己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的明确意愿表达,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与特定的扶养人达成的一种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扶养人可获得约定的遗产份额。 三、法定继承 在不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生病丈夫的妻子,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案情回顾: 小胡去世后,其与小丽的夫妻共同存款有20万。小丽认为这20万都应是自己的,小胡父母则要求按遗产分配。且小胡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确定遗产范围,20万夫妻共同存款中,10万属于小丽个人财产,剩下10万才是小胡的遗产。 2、因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丽、小胡的子女(若有)以及小胡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这10万遗产。若有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对小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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