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组家庭一方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重组家庭中,关于一方遗产的继承顺序及比例,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 配偶:作为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在遗产继承中处于重要地位。 子女: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的亲子关系;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便享有继承权。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比例: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则可以适当多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重组家庭,小朱有与前妻生育的子女小胡,小李有与前夫生育的子女小丽。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争议点在于小胡、小丽以及小李作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有继承资格,以及继承比例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关于继承资格,小李作为配偶,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小胡作为小朱婚生子女有继承权。若小丽与小朱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则小丽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若未形成扶养关系,则无继承权。 2、关于继承比例,若小胡、小李、小丽均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应均等分配遗产。但若其中有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小朱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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