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继承如何给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屋继承给子女,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遗嘱继承: 房屋所有人若想通过遗嘱指定子女继承拆迁房屋,有多种遗嘱形式可供选择。 比如自书遗嘱,这要求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内容,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写清楚房屋由哪个或哪些子女继承,写完后要亲自签名,并注明书写的具体日期。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更高,需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 2.法定继承: 要是房屋所有人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拆迁房屋。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各个子女会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如果有的子女生活有特殊困难,比如身患重病、残疾等,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对他们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 3.办理手续: 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当继承开始后,子女都要办理相关手续。 例如,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时,需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像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拆迁房屋,其生前有自书遗嘱指定小李继承,但小胡认为遗嘱签名存疑,主张按法定继承,由所有子女均分,且称小静生活困难应多分,引发争议。小丽则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准备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效力,若小朱自书遗嘱符合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要求,一般应认定有效,小李可按遗嘱继承。若签名存疑,需进一步鉴定。 2、若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小静若确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可适当多分。 3、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子女应按规定准备好遗嘱(遗嘱继承时)、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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