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和子女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父母和子女在遗产继承顺序方面,有着明确且细致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既包含通过合法婚姻生育的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养子女,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也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列。 此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具备继承资格。 而父母方面,不仅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在法律上也被视为等同于生父母的存在,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有继承权利。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特殊情况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而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此外,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小李认为非婚生子女小胡不应参与分配,且主张自己应多分,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小李、养子女小丽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2、关于小李主张多分,需看其是否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若无相关情形,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不能随意主张多分。 3、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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