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能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遗嘱是可以变更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民法典》有着明确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使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和想法的变化,对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进行调整。 比如,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家庭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子女的经济状况改变、新增了需要照顾的亲属等,此时就可能需要对遗嘱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方式多样 重新订立公证遗嘱: 遗嘱人若要变更公证遗嘱,可再次前往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会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对遗嘱人的身份、意愿等进行核实。 遗嘱人需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 新遗嘱一旦生效,其内容便会取代之前公证遗嘱的相关内容。 订立其他形式遗嘱: 遗嘱人还可以选择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等其他法定形式来订立遗嘱。 在订立新遗嘱时,必须确保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清楚表明变更之前公证遗嘱的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早年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财产主要留给长子小李。后来家庭情况变化,幼子小胡经济陷入困境,且家中新增需要照顾的亲属小丽。小朱想变更遗嘱多照顾小胡和小丽,但长子小李认为公证遗嘱不能变更,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小朱有权根据家庭变化情况对公证遗嘱进行变更,其意愿应得到尊重。 2、小朱若要变更,可重新订立公证遗嘱,前往公证机构按程序核实身份、意愿后重新订立,新遗嘱生效会取代旧遗嘱内容;也可选择自书等其他法定形式订立新遗嘱,明确变更意思,若有多份遗嘱抵触,以最后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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